激進和基進
Lawrence Li
與我周旋一二(鏈接爲引用者所加):
才知道台灣把 radical feminism 翻譯成「基進」而非「激進」,真是太妙了。「激進」這個說法,其實是對一切根源性、基礎性的進步主張的污名化。當然,根本、徹底的社會批判,確實有可能會引發激進的行動。但具體說到女權,哪怕是 6B4T 這種經常被當成「過激」之證據的號召,從頭到尾也只是在行使最基本的消極自由權,是沒什麼把柄給反對者抓的。進一步從邏輯上說,任何一個以「不」字開頭的主張,都不可能是激進的。你想啊,哪怕是「不活了」,也只是一種消極的抗議,和「要去死」還是很不一樣的。
Radical 的拉丁詞根就是「根」的意思。日文譯法之一「抜本的」也是類似思路。固本陪元謝了,拔本方可陪元。
(原載《一天世界》博客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