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〇二四年七月十八日
Lawrence Li
《世界日報》「撿氣球內USB偷看韓劇 北韓30名高中生遭公開處決」:
北韓的《反動思想與文化拒絕法》於2020年12月頒布,規定散播南韓傳播內容者會被處死刑、觀看者則可被判處長達15年的監禁。該法律還針對書籍、音樂與照片,如果被認定使用南韓風格的語言與風格創作或拍攝,可處兩年的強制勞動。
這個細節我沒有能力求證,不過沒關係,獨裁者有做文化審查是不爭的事實。
還是那個 Richard Taruskin 提出的老問題:獨裁者和反對審查的自由派,到底誰更把文化當真?誰更深刻理解文化可能擁有的威力?
審查是錯的,但對文化天真也未必對。每一次使用中共風格的語言例如「疫情」(實爲疫病或瘟疫)和「封控」(實爲封城)都是在行使這種天真。「藝術可以釀造惡果,可以造成傷害。塔利班明白這個,我們也是時候明白了。」
(原載《一天世界》博客)